截至2025年底,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比例已升至7%,较上一年的6.43%实现增长。这一增幅虽温和但增长态势稳定,背后得益于9座新建可再生能源电站的投运,这批电站涵盖风电、光伏与水电类型,总装机容量达503兆瓦。
尽管哈萨克斯坦在能源转型方面仍落后于全球领先国家,但其仍是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最完善、市场发展最均衡的国家之一。
目前哈萨克斯坦境内运营的可再生能源电站共计162座,总装机容量约3.5吉瓦,能源结构呈现多元化特征:其中风电场67座、光伏电站49座、水电站43座、沼气站3座,共同构成该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体系。
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产业扩张的核心驱动力,是其以拍卖为核心的项目遴选模式,该模式既提升了项目透明度,也有效吸引了民间资本参与。根据该国2024-2027年发展规划,政府计划新增6.7吉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截至2025年12月,已有约4吉瓦装机容量的项目完成规划分配。道达尔能源可再生能源公司、马斯达尔、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等国际企业的参与,为该产业筑牢了技术与资金层面的发展韧性。
相较之下,乌兹别克斯坦已成为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市场中发展最具活力的国家,其发展重心为外资主导的大型光伏与风电项目。尽管乌兹别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仍不足10%,但从绝对数值来看,其可再生能源年新增装机容量已超过哈萨克斯坦。
与哈萨克斯坦的市场化发展模式不同,乌兹别克斯坦更依赖政府主导的大型专项合同模式推进项目,这一模式虽加快了项目落地速度,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竞争与产业多元化发展。乌兹别克斯坦可再生能源领域总投资规模约60亿美元,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为其提供了核心资金支持。
吉尔吉斯斯坦与塔吉克斯坦则因高度依赖水电,成为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占比名义上的领先国家,水电发电量占两国发电总量的80%至90%。但这种高度依赖的模式,也使其能源系统极易受季节变化与气候波动的影响,抗风险能力较弱。
土库曼斯坦则是中亚地区的特殊情况:尽管该国拥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但其电力产业几乎完全依赖天然气,可再生能源项目不仅数量有限,且多处于试验探索阶段。
在此背景下,哈萨克斯坦的发展定位处于中亚地区中间位置——介于吉、塔两国的水电主导型能源结构,与乌兹别克斯坦市场化程度低、但发展增速快的能源市场之间。其可再生能源占比起步较低的短板,正被完善稳定的制度框架、竞争性的项目遴选机制与强劲的国际企业参与度所弥补。
哈萨克斯坦制定了宏伟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2030年将其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提升至15%,2050年进一步提升至50%。业内认为,只要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基荷电源发电领域的投资保持协同推进,这一目标虽具有挑战性,但具备实现的可行性。
